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法定节假日补课行为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高一至高三年级一律不得补课。节假日期间,各高中学校可为有需求自愿到校进行自习的学生免费提供学习场地,并加强安全管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纪律维护、安全巡视和突发事件处理。

  以上要求将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内容,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渠道,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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