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持续做好防范校园欺凌工作,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江苏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

  省教育厅印发《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迅速动员部署。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高效开展整治。各地各校要立足本地本校实际,科学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工作举措和任务分工,做到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有效推进。

  三、及时督导检查。各地要对专项行动加强督导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和学校要重点督查,确保专项行动落细落实。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持续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加大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全省部署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排查校园欺凌隐患苗头,有效整治各类校园欺凌问题,严防情节恶劣、影响巨大的欺凌事件发生,努力建设高质量平安校园,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一) 动员宣教(2022年1-2月)。各地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学习宣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主动防范校园欺凌意识。

  (二) 排查摸底(2022年3月)。各学校集中开展排查摸底,摸清校园欺凌苗头隐患和存在问题,排查欺凌防范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

  (三) 全面整治(2022年4-6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专项行动良好氛围。

  (四)检查总结(2022年7月)。市、县教育部门对各地各校进行检查督导,现场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地各校对专项整治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总结经验做法,整改薄弱环节,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各设区市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7月31号前报教育厅安全稳定处。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重点任务

  (一) 加强教育宣传。深入宣讲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深刻认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进一步提高主动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密切家校协同交流,引导学生家长主动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进一步落实好监护责任。

  (二) 排查苗头隐患。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等,全面排查防治工作薄弱环节。各校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和谈心谈话等,与学生、老师、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和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深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细化工作举措,落实防范要求,确保对校园欺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三)集中治理处置。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严格信息报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调查处置。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按相关规定报告当地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密切关注舆情,主动会同公安、网信等部门及时予以回应,有效管控网络舆情,防止被炒作利用造成不良影响。

  (五)健全制度机制。健全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机制,制定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各级各岗位责任。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重视班级安全信息收集,加强相关信息研判,及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检查考评机制,学校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情况纳入学校行政、班主任、学科教师等及相关岗位职责考评,教育部门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评优评先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中小学生欺凌行为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迅速行动,认真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周密组织部署。各地各校要把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联防联治。各地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学校不断改进校园欺凌防范措施,积极构建联防联治工作体系。

  (四)严格督查问责。各地要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对校园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学校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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