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云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旨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导向鲜明、成效显著、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五个方面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在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方面,提出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建立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制定州(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加大对州(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力度等11条举措。
在改革学校评价方面,提出将党的教育方针有效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办学治校和教育教学全过程,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
探索高校分类评价机制,深入推进本科高校学分制改革,持续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建立评价结果与学费标准、生均拨款和招生计划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等24条举措。
在改革教师评价方面,提出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定幼儿教师评价标准,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双师型”教师评价等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等24条举措。
在改革学生评价方面,提出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深入打造“张桂梅思政大讲堂”品牌,推进中考体育美育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等21条举措。
在改革用人评价方面,提出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等3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