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从如何构建科学化劳动教育课程、实践活动、师资队伍、评价督导、保障体系等七个方面细化有关要求,加强专业指导。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构建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会全方位支持的贯通一体、开放协同的劳动教育工作格局。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具备与年龄相适应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有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
在课程体系上,《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设专题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结合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开设实践体验性劳动教育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在劳动实践上,《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劳动教育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规范劳动教育课程,大中小学设立劳动周或劳动月;支持学校(家委会)和社区等组织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并建立劳动清单;家庭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掌握洗衣做饭等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每年学会1-2项生活技能。
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统筹学校综合实践和劳动教育等师资配备,原则上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增强全体教师的劳动意识、劳动观念。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探索培养劳动教育方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在评价督导上,《实施方案》明确,学校和有关单位要研究建立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指标,衡量学生劳动素养,以此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学校招生自主测试环节强化实践操作能力评价。
在场所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重点建设若干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安全便捷的综合性劳动实践基地。学校要充分利用教室操场、食堂宿舍、环境绿化等资源,建设校内劳动实践场所,逐步建好配齐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