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选荐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通知》。将面向各地各行各业选聘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组建公众监督队伍参与校外培训治理。第一期计划选聘100名,后期将视工作需要适当扩大监督队伍规模。

  《通知》指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主要从熟悉校外培训政策法规,从事教育理论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或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界社会人士中进行优选聘请,原则上,同单位相同业务领域社会监督员选荐人数不超过2名。

  《通知》明确,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深入调查了解校外培训治理的实际情况;二是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治理中共性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三是根据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协助开展全国性督查调研工作。

  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实行三年一期(第一届任期为2022年1月—2025年1月),一期一聘。实行年度考核及退出机制,对履职不力、违纪违法的监督员予以解聘,所在省份按照1:1的比例补选推荐,补选人员任期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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