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基本办学规律和主要发展特征。但是,由于历史因素,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薄、底子弱,特别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深入、不系统,致使职业教育成为我国教育体系中较为薄弱的一环。从政府层面来看,深化产教融合的运行机制尚需完善,主导产教融合的作用尚待充分发挥,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尚待健全;从教育系统来看,职业院校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不足,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材等跟不上区域产业发展形势要求、滞后行业企业实际发展;从产业系统来看,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动力不够,缺乏合作热情。

  为此,建议:

  1.加快构建保障产教融合深入开展的法律体系。尽快修订《职业教育法》,明确行业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义务和政策保障,界定企业办学资质、主体地位的条件,促进产教融合深入开展。

  2.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推动机制。切实贯彻全国职教大会精神,将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协调发展、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规划指标和发展目标。建立健全深化产教融合的支持政策、服务平台、保障机制,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统筹、指导和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3.把专业(群)、师资、培训高地建设作为推动产教融合内涵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建立以专业(群)为核心的产教联盟,打造区域相关行业企业、院校自愿组建的开放式合作平台,强化师资队伍专业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养成,围绕产业发展持续优化专业布局,推动原创性应用型科研技术成果落地、生根和产业化。

  4.以平台、技术等为突破,促进协同育人与技术创新的互动。打造产业资源与教育资源互通流动的服务平台,发挥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行业资源与知识、科研成果、人才等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作用。拓宽产教融合途径,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共建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产教融合项目,提高产教协同育人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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