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完善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

  落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完善党委常委联系学校方案。

  ●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将高校思政课教师培训纳入省委党校年度培训计划,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和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

  ●加强校园欺凌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

  ●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

  ●幼儿园:完善辽宁省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双向科学衔接。

  ●中小学:义务教育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普通高中学校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

  ●职业学校: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将承担职业培训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建立健全专业评估等专项评估制度。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职业院校通过社会服务、技术服务等项目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高等学校:落实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和分类发展体系。完善高校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优化招生计划、科研项目等资源分配方式。落实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在有关专项经费分配工作中,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

  ●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

  ●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按要求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有关工作,严把教师准入关,禁止有性侵害、暴力侵害、虐待或拐卖妇女儿童前科者成为教育行业从业者。

  ●将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

  ●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将任课教师每学期对学生学业述评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班主任和教师考核。

  ●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纳入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修订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吸纳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将教师的技能水平、教学质量作为考核评聘重要指标。出台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建设省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

  ●完善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高校制定教授上课具体办法,将承担本(专)科生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任的基本条件,明确最低课时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高校要完善职称评审办法,规定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服务乡村振兴)、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精简人才“帽子”,不得将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研究制定德智体美劳过程性和结果性评价相关方案,创新评价办法。

  ●研究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中小学生德育评价指导方案,构建大中小学可比较、可考量的学生思想政治及德育评价机制。

  ●将“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考核和“足、篮、排”三大球等专项运动技能考核纳入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学业评价内容。高校要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在大学三年级开设体育课,并将体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将音乐、美术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以等级方式呈现。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美学、艺术学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将劳动教育以过程性评价方式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完善中小学校学生学业要求,提高学校作业设计、课后服务和课堂教学水平,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和培训行为,科学统筹“双减”工作专项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高等教育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不达标预警和退出机制。

  ●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提高过程性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把学生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纳入考查范围。

  ●稳步推进中考省级统一命题,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死记硬背、“机械刷题”现象,杜绝偏题、怪题。

  ●稳妥推动“职教高考”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分类考试招生办法,提供单独考试、综合评价、对口升学考试、注册入学等多样化入学方式。

  ●严格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违规争抢生源。

  ●坚持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创新成果论业绩,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全省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等工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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